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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5.1.3.6 保证电梯 24 小时运行,轿厢内按钮、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,轿厢整洁。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,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《安全使用许可证》;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,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。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,2 小时内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修理;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,物业管理人员须立即到现场做应急处理,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。如因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、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,或由业主要求专人
  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,保障安全运行 (突发事件或维修保养除外) 。
   5.1.3.7 消防泵每月启动 1 次并作记录,每年保养 1 次,保证其运行正常;消防栓每月巡查 1 次,保持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;每月检查报警功能是否正常;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检测;每年 1 次检查消防龙带、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 1 次放水检查;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,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;消防通道畅通。
   5.1.3.8 设备房保持整洁、通风,无跑、冒、滴、漏和鼠害现象。
   5.1.3.9 不定期巡查路面、侧石、井盖、休闲椅、凉亭、小品、水景等,健身设施、儿童乐园随时检查,发现损坏的,一周内修复。保持道路和路面平整无破损、无积水,侧石平直无缺损;保持景观原貌,保证室外器械、设施的安全使用(需更换除外)。每周 1 次巡视检查喷水池、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,保证其正常运行。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、功能检查,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。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、规范。
   5.1.3.10 路灯、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8%。损坏的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。
   5.1.3.11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;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。
  
   5.1.4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
   5.1.4.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受过相关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,持证上岗;以中青年为主,身体健康,责任心强,工作认真负责,体态良好;每周定期参加安全保卫知识与技能的岗位培训,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,能恰当地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,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、物防、技防器械和设备,熟悉、掌握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,定期进行实战演练;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,穿戴统一制服,器械佩戴规范,仪容仪表规范整齐;当值时坐姿挺直,站岗时不倚不靠;会讲普通话;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。
   5.1.4.2 物业区域各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,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,6:00-20:00 设立岗,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;对不熟悉人员进入,可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业主,决定是否放行;对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,对其他劳务人员实行登记;对进出车辆实行证、卡管理;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、有序,道路畅通;对大型物件搬出进行记录。
   5.1.4.3 根据物业特点,制定详细的巡逻方案,原则上每 2 小时巡查一次,重点部位增加巡逻频次,有巡逻记录;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,巡逻人员 5 分钟内赶到现场,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   5.1.4.4 设有监控中心的,应对控制设备做好维护保养,并保证 24 小时开通,监控人员不得擅离职守。
   5.1.4.5 有火、水、警应急预案,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应急预案演习。
   5.1.4.6 物业区域地面、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,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,车辆停放有序;有专职人员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。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库 24 小时有专人管理,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,地面、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,照明、消防器械配置齐全,车辆停放有序;车库场地每日清洁 1 次,无渗漏、无积水,通风良好;无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存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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